...
2025-04-02 92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技能人才特殊支持政策(以下简称"高特支")工作。
据悉,"高特支"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此次出台的"高特支",聚焦企业生产一线、技术攻关、科技服务、经营管理等重点岗位,通过加强培养培训、强化评价使用、加大激励力度等措施,着力提高我市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通知》明确,各县(区)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年度紧缺工种目录。各用人单位要根据用人实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补充人员,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得到相应的技术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各类院校开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积极引导有意愿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事业单位兼职从事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在职员工,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2000元的奖励。《通知》还明确了对新录用人员实行1年实习期制度,并在实习期满后给予一定补贴。
强化评价使用。《通知》规定,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津贴的人员以及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人员,可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同时将上述人员的有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在市级以上重大工程、重要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物和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优秀高技能领军人物,《通知》规定,经单位推荐,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纳入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体系。
强化资金扶持力度。《通知》提出,各级财政要将用于补助参保职工的职业技能的各项费用纳入同级预算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倾斜。对于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职工,根据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等情况,按照每缴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给本人。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